县政府工作报告(县政府工作报告讨论发言稿简短精辟)
- 2026-04-02 0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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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政府工作报告的职权为什么没有写入地方组织法...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是重大事项决定权。包括审查和批准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以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全县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重大事项。 二是监督权。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1)保证法律和决定的实施。(2)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情。(3)组织国家机关,选举领导人。(4)监督权。(5)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权利。(6)制定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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